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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竞赛的通知
2016-10-19 15:18   审核人:

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陕教政办〔201614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演讲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省“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全面推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在校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主要内容与形式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以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宪法主题演讲初赛活动,录制优胜者演讲视频。学校组织评委团队,以演讲活动评分标准为基础对视频进行打分,选拔优胜者1名,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的陕西赛区宪法主题演讲复赛。胜出者将代表陕西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生宪法主题演讲大赛全国总决赛。

1.初赛安排

各二级学院、西岳校区教学部自行组织学生开展宪法主题演讲竞赛。20161031日前,各学院将1名优胜者演讲录像视频以U盘形式报送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参评(录制的视频要有完整的参赛信息)。经评比选拔,117日将学校优胜者演讲视频报省教育厅。

2.演讲内容

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演讲时间为5-10分钟。

3.网络“海选”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edu.cn/)将开通网络“海选”的渠道,全校在校学生可以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至该网站,“海选”的优胜者将直接晋级全国总决赛。学生自主参赛基本要求如下(各单位录制时,亦可参照此要求执行):

1)内容要求:上传作品必须为本人演讲视频,演讲文稿须原创。

2)时长:510分钟。

3)格式要求:支持绝大多数视频文件格式。演讲视频可通过手机直接拍摄后上传,也可通过其他设备拍摄后上传。

4)质量要求:声画同步。声音清楚,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画面清晰度高。

5)录制场地:不限,建议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陈设简洁的场地。

6)其他要求:演讲内容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广告和商业内容及外部链接。镜头中避免出现与主题无关的广告、标识等。

各单位要做好自主参赛学生的指导、管理、参赛信息统计等工作,于1118日“海选”上传作品结束前将“海选”参赛作品、学生信息报送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3408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宪法日活动主题,组织好学习宣传宪法活动,重点做好宪法演讲大赛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防止形式主义。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材料。

附件:1.评审员守则

    2.演讲活动评分标准

    3.演讲活动评分表

(联系人:姚烨电话:0913-2133973

电子邮箱:360319619@qq.com

                           院长办公室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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