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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师范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7-03-24 09:18   审核人:

渭师党发〔2016〕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渭南师范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经20161122日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1122

渭南师范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教育部关于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及《陕西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陕西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优化普法工作机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增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目标,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师范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优化,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各单位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活动、有考核、有特色,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和法治教育课“四落实”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系列化。广大师生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各级管理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与推进法治学校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科学设定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任务、工作措施

(一)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长单位:党委宣传部;副组长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校工会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校师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章程等核心制度(组长单位: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副组长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在全校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深入推进以“一章八制”为核心的学校基本制度、学校专门制度、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依法治校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促进管理绩效和服务效率同步提升,学校自主发展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3.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长单位:党政办;副组长单位:教务处、思政课教研部、校团委等)。

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有计划地学习宣传民法、商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法、行政法等多个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要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组长单位:党委组织部;副组长单位:校纪委、监察处、党委宣传部等)。

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课“四落实”建设,全面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要在学校总体教育计划中进一步充实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教育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深化学生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学生法治教育全过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教育各环节、全过程,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法治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其法治素养。

2.加强管理干部、教师法治教育,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要通过培训、研讨、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干部、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要把管理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作为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进程。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学校一章八制基本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工作举措

1.坚持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教务处、思政课教研部、人事处、社科处、计财处等)。

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各年级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等成员单位)。

成立“法律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法律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负责活动安排意见的起草、各单位分工的协调、活动的落实检查,并组织考核评比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每年秋季开学的第一个月,由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协调推动,在全校集中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分工合作开展“八个一”活动和特色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升旗仪式(责任单位:宣传部),上好第一堂法治教育课、举办一场法治报告会(责任单位:思政课教研部),开展一周宪法晨读自学、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责任单位:学工部),举办一次法治文艺晚会、参观一次法治教育基地(责任单位:校团委),建设完善普法网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园地(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

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开展自选特色普法活动,鼓励师生创新,积极参与中省各类普法竞赛,打造普法特色品牌。

建立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联动机制(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部、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构建学生法律事务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3.建立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组织部、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思政课教研部)。

学校制定法治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经费,对各级管理干部和思政课专任教师、辅导员进行培训。

组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专家宣讲组,为管理干部、教师培训、学生法治教育提供师资和智力支持。要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法治教育的资源和优势,为学生法律事务提供支持。

4.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支持体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

充分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中国普法网、法治陕西网等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建设好渭南师范学院普法网,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大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微信公众号答题竞赛。充分利用、共享中省普法机构开发的多种形式的网络法治教育课件,探索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大力推动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资源开发与交流宣传。

5.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等)。

建立完善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学校所属各单位依法治理水平。推广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党政办、人事处等部门)。

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推进院办校改革,激发基层学术组织办学活力。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建立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合章性审查以及备案与清理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大力推行学校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教育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

7.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政办、宣传部、校纪委、监察处等)。

建立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处科级干部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及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处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年度述职和考核等制度。

8.加强法治教育规律的研究(责任单位:社会科学处、高教研究室、思政课教研部等)。

学校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课题研究规划中要适当增加相关的法治教育研究选题,动员和组织法学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师、研究人员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特点与规律的研究。鼓励和支持相关学科教师团队,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机构,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法治理念水平的测评与分析等研究。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全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党委委员、校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普法办”)设在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由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各责任单位中的学校职能部门组成;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全体成员及法律顾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普法组长单位领导责任、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实行普法责任制。

1.组长单位领导责任:本规划“工作内容”中所列各组长单位,具体负责制定工作细则,落实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副组长单位配合。

2.普法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本规划“工作举措”中所列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是并列关系,各单位依职能各负其责;“法律进学校”工作责任单位按本规划和每学年法律宣传周活动专题安排意见所确定的分工责任开展工作,工作绩效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各二级学院是师生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学校各部门指导和服务、支持下,负责本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3.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执行、检查、总结以及渭南师范学院普法网的建设。各责任单位给普法网提供法治教育专题内容,如题库、法治小视频、漫画、主题班会等。

4.信息办暨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为渭南师范学院普法网、校园展播系统和法律法规常识网络答题竞赛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党政办做好普法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6.组织部做好将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学校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上报学校财经委,明确普法工作费用列支渠道,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实践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步骤

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学校“七五”普法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下半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所承担普法工作的五年规划报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备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6月):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校、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查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6月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总结评选表彰先进,做好接受省教育厅中期检查各项准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6月):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评选表彰先进。撰写“七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接受下半年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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